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查办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工作的通知》和《佳木斯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检查暨做好2017年秋采种工作的通知》精神,10月9日-13日,佳木斯林业局组成工作组对桦南县林业局、汤原县林业局、佳郊林业局和市局直属孟家岗林场的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是否有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行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标签制度执行情况、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建设情况、采种林确定和采种期公告情况和林木种苗质量和种子来源情况,并对各地的新品种实施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经过检查,各地没有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的行为,执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度较好,国有苗圃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出圃的苗木具有“两证一签”,在采种前发布了采种公告。检查中也发现在林木种苗行政管理方面存在档案建设不规范、有的县行政许可发放材料不全、采种公告中采种林分不具体、调入的苗木没有标签和质量合格证等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各地要及时整改完善,确保为全市造林绿化提供质量合格的优质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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