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辽宁省农业厅发布了一则因为违法生产、加工转基因玉米的案件,涉及违法转基因玉米种子13万斤,违法主体被罚处11万元。
2018年12月25日,辽宁省农业厅曾发布过一则公示,北京中农华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因违法生产、加工转基因玉米种子;没收违法转基因玉米种子8.75万公斤;罚款人民币120000元。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3月20日发布《关于冯某玉米种子违法案件处罚的公示》
主要违法事实:生产、加工未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责令停止生产、加工转基因玉米种子;没收违法转基因玉米种子130000斤;罚款人民币110000元。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条例》第二十一条,依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处罚。
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10月7日修订版)
第二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应当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生产、加工农业转基因生物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品种、范围、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生产、加工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生产或者加工,没收违法生产或者加工的产品及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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