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1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秩序,增强种子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广大农民辨假识劣能力,落实好“小康建设”、“脱贫攻坚”新任务,促进农业增产创收,近来,尼勒克县加大对新《种子法》的学习宣传。
一是利用培训班集中学习宣传。3月28日,尼勒克县农业局、种子管理站再次组织各乡镇场农业生产干事、种植大户和种子经销单位负责人开展新《种子法》知识培训学习,共90余人参加。培训班聘请伊犁州种子管理站执法管理干部授课,内容针对新修订《种子法》中的品种审定与登记、新品种保护、种子生产经营和种子监督管理等十个重点,通过新旧法对比、解读修改原因与意义、分析对种子生产经营与监管的影响等,逐条款详细解读了新修订的《种子法》内容。培训班还就农业发展新的发展需要、发展理念谋划“十三五”尼勒克县现代种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通过培训学习,大家领会了新《种子法》的修订精神,掌握了相关知识,进一步树立了“发展中经营和在经营中发展”的理念,提高了种子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为规范县域种子生产经营秩序和农业用种奠定了基础。
二是在春季种子市场执法管理中宣传贯彻新《种子法》。通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宣传单,要求种子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并加强种子基地、种子市场管理,维护种业发展环境。新《种子法》于2015年11月4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修订,共10章、94条,较原法少了1章、新增27条,删除11条、修改72条,仅6条没做任何修改,修改率达56%。新法改动大,亮点多,源于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关于“要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抓紧培育出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党中央在十八届五中全会“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发展现代种业,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农业发展方向,新种子法本着“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规范主体责任、强化事后监管,推进改革创新、发展现代种业,维护农民利益、保障粮食安全”的立法原则,保护知识产权,保障创新发展。农业部即将陆续出台34个配套文件,作为今后推动种业改革和发展的法律准则。
三是利用晨学会加强种子管理人员自身学习提高,掌握新《种子法》基本修订内容,推进贯彻落实力度。在春季种子质量抽检工作中,按照新法要求认真查看种子包装、标签,贯彻落实新《种子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通过发放《如何正确识别购买种子》知识手册和宣传单,引导农民科学买种、科学用种,学习利用新《种子法》维护权益,增效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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