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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2017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申报通知
编辑:莱德种业 日期:2016-2-17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7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的通知
               农办种[2016]6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经济、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
  为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现就2017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安排如下。
  一、储备作物种类及品种
  2017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总量5000万公斤,重点储备适宜灾后恢复生产及余缺调剂改种补种的玉米、水稻、大豆、杂粮、杂豆等短生育期作物种子,储备品种要尽可能多样化。
  二、承储单位资质及数量
  承储单位必须有储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具有良好的种子贮藏条件,未发生过种子质量重大事故或不诚信行为。杂交玉米和杂交水稻种子原则上由农业部发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或2013年中国种业信用骨干企业承储。承储杂交玉米或杂交水稻种子的单位,杂交玉米或杂交水稻种子的承储量应不少于20万公斤。承储单位数量见附件1。
  三、补助标准
  补助资金实行包干使用,根据承储单位承储任务实际成本核算。
  四、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我部拟定的2017年种子储备计划(附件1),结合省级储备情况,严格按要求制定承储方案,于2016年2月25日前将有关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我部种子管理局。材料包括:正式文件、承储计划申报表(附件2)、承储单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拟储备品种信息(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如为授权品种,提供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拟储备品种适宜储备情况说明)。
  联系人: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杨扬、彭钊
  电  话:010-59193158
  传  真:010-59193195
  邮  箱:zzjscjgc@agri.gov.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邮编100125)
  附件:
  1.2017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
  2.2017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承储计划申报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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