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新《种子法》,沁阳市种子管理站在前期市场调研基础上,结合沁阳市实际,推出了种子经营备案制度。
根据备案方案的要求,我市对辖区内种子经营企业分支机构、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以及受委托代销种子三类经营模式实行备案登记。经营者须持营业执照、种子委托代销书、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品种审定或登记证书、种子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等证件,到市农业局种子管理站进行审查备案。
目前,我市已有7家种子批发商的45个玉米杂交品种通过审查备案,办理了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书。另有4个品种由于不符合种子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未获得备案资格。
种子经营备案制度,有效消除了盲目引进新品种导致的品种风险,杜绝品种侵权行为的发生,引导种子经营单位依法诚信经营,切实把好种子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和品种风险控制关。下一步,沁阳市农业局种子管理站在扎实开展备案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市场大检查,做到种子市场监管重心前移,使群众购买到安全放心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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